12月29日,浙江省医保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杭州举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浙江医保增值化改革突出“大服务”理念,强调医保服务的增值待遇、创新要素和营商环境特色。
例如,浙江积极推进省域内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把生育津贴申领前置到女职工分娩住院期间,产妇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经办机构就自动触发生育津贴申领。
以往,生育津贴需要女职工生完孩子后自己申请才能发放,现在女职工或所在单位很快就能收到生育津贴,不需要产妇产后申请。据浙江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良平介绍,目前浙江省80%的二级及以上设产科的医院都可以实现这类“无感智办”。
浙江还推动实现参保群众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即可直接结算。省外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也在扩大,从2022年底31个省市区8.87万家医疗机构扩大到15万家,实现住院、门诊、慢特病等类别直接结算全覆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78%。
尤其在异地就医方面,徐良平介绍,浙江一方面增加联网机构数量,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11万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结算服务,其中医疗机构9800多家、零售药店1.13万家,总数是2022年的3.3倍。
另一方面,浙江还提升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的便利度,居民可线上进行备案。目前,浙江省本级、杭州、舟山等地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截至2023年11月份,浙江省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440万人次,结算金额219亿元,直接结算率总体维持在99%以上;浙江省参保人员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48万人次,结算金额104亿元;外省参保人员在浙江就医直接结算961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98亿元,分别是上年同期的3.04倍和1.77倍。
浙江还依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医保服务问题。
一方面,浙江完善居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明确“家庭病床建床费” 项目内涵,而且增设了“上门服务费”项目,医生医护人员上门去服务,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如果这类居家医疗能够收费,那么既能体现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价值,又能让他们安心地为病人服务。”浙江省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徐伟伟表示。
另一方面,浙江创新居家养老医保支付新模式。依托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居家医保服务全流程“一站式”办理。对居家老人,只需要提供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识别老人医保待遇;上门服务结束后,老人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其余医保报销部分直接结算。
截至2023年11月底,浙江省家庭病床建床达2.01万人次,同比增加了108.02%,开展上门服务达10.5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