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2月8日消息,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重要功能和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
证监会表示,中央企业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主体,也是绿色债券发行的主力军。本次通知发布,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支持中央企业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中央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应用布局,形成示范效应,更好带动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二是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三是发挥中央企业绿色投资引领作用,引领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资金供给,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四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合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运用绿色债券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绿色领域融资。
据介绍,截至目前,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超过7000亿元,募集资金投向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领域,有效引导要素资源更多配置到绿色领域。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取得显著进展,绿色债券规模居全球前列,产品创新踊跃。”1月6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在第八届中国债券论坛上表示。
宣昌能表示,取得上述成绩固然可喜,但也应看到我国绿色债券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绿色债券总量偏小,绿色债券存量在绿色金融产品中的占比不高,占全部债券余额中的比例不足1%。绿色债券产品有待进一步丰富,基础性制度尚不完善,缺乏强制性评估认证要求。
2022年7月29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核心要素,推动国内绿色债券标准统一并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接轨,同时对国内以往各个主管部门发布的绿色债券相关规则进行凝练和统一,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也有利于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优化其评价方法与模型。
根据东方金诚数据统计,今年三季度,我国绿色债券发行140只、规模1754.08亿元。从债项主体信用级别来看,2023年三季度债项发行主体的信用级别仍以高信用等级为主。在对应的80个发行主体(不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中,最新信用评级为AAA级别的主体有43个,占比53.75%。
从发行主体的企业性质方面来看,2023年三季度绿色债券的118个发行主体仍以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为主,在规模和数量上,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合计占比均达到了70%以上。